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条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要求是什么
受托:
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融资性担保牌照办理,融资性担保牌照壳资源转让,融资性担保分支机构设立。
针对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1号(财税金融类191号)提案里关于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金融同业管理试点的建议,银监会答复称,支持对选择少数规模大、运行比较规范的融资担保机构先行开展参照金融同业管理试点的问题进行研究。
银监会进一步表示,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金融同业管理试点,有利于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交易对手的合作积极性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度,有助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可持续商业模式,促进行业发展,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申请设立门槛,进一步了解,
结合我司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方面的实际经验及深圳市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办法总结,在深圳地区设立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符合的主发起股东(企业法人或自然人都可,需要提供相关的资信情况说明);
2、 具备一次性实缴出资到位一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实力。
3、 提供5名以上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的管理人员。
4、 在深圳区域内,有实际经营办公场所。
5、 中小企业服务署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办理融资性担保牌照,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
融资性担保公司,目前是属于区域性的业务范围,持牌机构并不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融担业务。暂时要求是在注册地开展实际业务,若是需要在异地开展融担业务,目前是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来实现。在分支机构设立方面,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存续满两年,且处于盈利,正常纳税状态。
2. 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3亿元。
3. 流程上:由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与当地主管部门共同核准分支机构设立申请。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条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要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