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融资租赁收购条件与流程,什么价格?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下称“深圳金融办”)公号分别发布《市金融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融资租赁企业合规经营现场检查的通知》、《市金融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商业保理企业合规经营现场检查的通知》。通知称深圳金融办将于2018年第四季度对深籍部分融资租赁企业及商业保理企业的合规经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如发现抽查的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企业存在拒绝配合检查、提供不实材料的,深圳金融办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严肃核查处理。两份通知的检查范围均包括六大类,即公司治理情况、内部管理情况、业务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其他有关风险情况等。
关于融资租赁企业的现场检查中,深圳金融办检查的内容包括:高管人员是否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企业是否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是否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自融或变相自融行为;风险资产是否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等项。
深圳前海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注册资本zui低1000万美金,建议3000万美金,注册资本超过1.7亿人民币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
3、有符合条件的发起的外方股东,外方公司要求成立满一年以上,有正常经营,提供审计报告。
4、如设立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则需提供中方公司,建议实业类企业,有一定实力,成立满一年以上。
5、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横琴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办理条件,深圳前海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
深圳外资融资租赁收购条件与流程,什么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