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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口岸内地与香港两地车牌办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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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1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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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口岸中港两地车牌办事须知

2019年4月15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开始实施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新措施,公布了关于新申请粤港两地车牌的纳税要求及延期要求。

莲塘口岸

2019年6月12日起正式启动莲塘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工作,在莲塘口岸开通前发放2000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配额和200个内地出入香港商务车配额。

莲塘口岸作为粤港合作重点项目之一,莲塘口岸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西南角,北临罗沙路,南至深圳河,是深圳规划建设的第七座跨境陆路口岸,为货检和旅检综合性陆路口岸,承担香港与深圳东部、惠州以及粤东、赣南、闽南之间的跨界货运兼顾客运,是实现深港跨界交通“西进西出、东进东出”总体格局的东部重要口岸。

莲塘口岸实景

1.提交材料为原件。纳税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申请车辆应使用车长小于6米、乘座人数小于或等于8人(含驾驶人座位)的小型客车。如需核查纳税情况,应提交查税所需用户名和密码;如需核查企业经营情况,还应提交工商登记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2.对符合两类指标条件以上的新办业务,限选择其中一类指标条件办理

3.对港澳入出内地私家车指标新办和批文补领的,需港澳商户股东亲身前来窗口办理;对内地出港私家车指标新办和批文补领的,需内地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身前来窗口办理。如商户股东或内地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身前来,提交公证委托,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

4.对投资类指标,自申请获准之日起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不得在同1年内更换备案主驾驶人和后备驾驶人。

5.申请人应当自批文有效期起始日期起6个月内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结备案手续。

6. 指标持有人或使用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注销指标

(1)利用机动车协助他人非法入出境,非法营运,违规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从事走私行为的。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指标的。

(3)转让、出租、出售指标的。

(4)连续2年未通过指标审验的。

(5)逾期未办结海关、边检部门备案手续的。

(6)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有第1项情形的,终身不予受理其新的申请。有第2、3项情形的,5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4项情形的,3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5项情形的,2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6项情形的,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处理。对指标注销的,指标对应的批文、机动车牌证一并予以注销。

莲塘口岸 FV车牌

根据2019年09月16日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情况,现莲塘口岸粤Z车牌已发放442个指标(剩余1558个指标),莲塘口岸FV车牌已发放107个指标(剩余93个指标)。需要申请莲塘口岸车牌指标的企业请抓紧时间申请,申请详情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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