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上限提高后,境外投资备案有何变化?
2020年1-2月,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7个国家和地区的173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07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中国的对外投资开放水平在疫情期间仍然保持增长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对外开放政策的稳定以及企业对外投资的热情不减。
今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3上调至0.5。政策调整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上限相应提高,有利于满足企业“走出去”的资金需求,也有利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资金双向均衡流动。这也意味着这是中国企业资金走出去的的黄金时期,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境外投资备案流程与条件。
按照目前情况而言,境外投资备案条件和流程均未发生大的变动,各位老板可以对比了解境外投资备案相关内容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流程:
第一步,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第二步,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第三步,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央行提高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上限后,虽然给企业上调了境外放款额度,跨国企业可为境外关联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更多融资支持,但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王有鑫认为,考虑到该业务较为小众,目前大部分企业境外放款额度并未完全用足,额度的上调更多释放了信号意义,希望更好的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实现跨境资本流动的双向平衡。